加班工资怎么算?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标准
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关注的热点话题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。
加班费计算标准
工作日加班(延时加班):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%。例如正常日薪 300 元,工作日加班 2 小时,加班费 = 300 ÷ 8 × 2 × 1.5 = 112.5 元。
休息日加班(周末):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%。如果不能安排补休,应支付双倍工资。
法定节假日加班: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%。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等。
加班费计算公式
第一步: 计算日工资基数 = 月薪收入 ÷ 21.75(月计薪天数)
第二步: 计算小时工资基数 = 日工资 ÷ 8
第三步: 加班费 = 小时工资 × 加班小时数 × 对应倍数
举例:月薪 8000 元,工作日加班 10 小时,休息日加班 8 小时。
日工资 = 8000 ÷ 21.75 ≈ 367.8 元 小时工资 = 367.8 ÷ 8 ≈ 46 元
工作日加班费 = 46 × 10 × 1.5 = 690 元 休息日加班费 = 46 × 8 × 2 = 736 元
总计加班费 = 690 + 736 = 1426 元
常见误区
很多公司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,但法律规定的基数是"正常出勤月工资",不应扣除绩效、津贴等。另外,不定时工作制不适用加班费规定,但综合计算工时制仍需按标准支付加班费。